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,近日有民眾詢問,其剛購入一塊農業區土地,因前地主違規蓋工廠,取得後已拆除工廠並恢復農用,能否申請課徵田賦呢?
該處說明,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,作農業用地使用者,可申請課徵田賦,故該民眾的農地已恢復農用,可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改課徵田賦。
該處提醒,申請課徵田賦土地,要於恢復作農業使用當年度提出申請,經勘查認定符合規定者,即准自申請之當年度起課徵田賦。
新聞來源:https://www.kc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F29A02A9D36C47F0&s=0F8A703B09...
發佈時間:2024/6/6 下午 01:38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