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宣布(1)日全市停止上班、上課,
高市勞工局特別提醒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,
應再加強工作場所設備及環境巡檢,落實補強、穩定、繫固、清淤、
增置砂包、確保防水閘門及抽水裝置能正常運作,及做好斷電斷能、
預防漏電等防颱準備。同時提醒外送平台業者,
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,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,
並通知外送員,違者將依「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」
規定,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
勞工局也指出,其他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,
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出勤者,應依據勞動部「
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規定,
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;有工會者,應徵得工會同意,無工會者,
應經勞資會議同意。若勞工工作、居住或上班必經地區,
經宣布停止上班時,應以勞工安全為優先,
勞工若因風雨過大基於安全考量而未出勤時,
雇主不得強迫勞工上班,且不得視為曠工、
遲到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事後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
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且對因安全考量無法出勤工作之勞工,雇主宜不扣發工資,
對因業務性質需要而出勤之勞工,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,
宜加給勞工工資,並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。
新聞來源:https://www.kc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F29A02A9D36C47F0&s=F0240BF697...
發佈時間:2024/9/30 下午 05:31:00